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

新闻资讯

  原标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实施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委托,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编号:CS8)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丹霞路支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包1 昆明市丹霞路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拟装修面积为370.04平方米,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装修需求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装修施工图。主要施工内容为:

  1、装饰工程,最重要的包含:拆除工程和垃圾外运、钢板墙加固、烤漆龙骨石膏板隔墙、墙面墙布、双飞粉乳胶漆墙面、外墙面干挂石材、烤漆龙骨双层石膏板吊顶、砖块造型灯、地砖地面、防砸玻璃、夹丝玻璃、现金柜台、防弹防砸玻璃、门窗改造等;

  2、安装工程,最重要的包含:电气照明改造、给排水改造、网点综合布线信息点改造、安防联动灯改造等。

  包2 昆明市南市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拟装修面积为490平方米,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装修需求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装修施工图。主要施工内容为:

  2、安装工程,最重要的包含:电气照明系统改造、给排水改造、弱电改造、安防联动射灯系统改造等。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若投标人已在包1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包2中可以参与评标,但不会被推荐为包2的中标候选人。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工程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质量标准:执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最新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B5021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2019版《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及信息科技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相关设计说明、施工要求、设计材料表及所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地点:包1位于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265号;包2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理想小镇二号商铺2-8号。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 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2个或以上(注:类似工程建设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经验: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1个或以上(注:类似工程建设项目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职务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记录)。

  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记录)。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犯权利的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未受到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备注:类似工程建设项目定义:指合同金额不小于招标控制价70%(四舍五入取整)的装修类工程项目。

  发售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4月0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